首先,你的公司是否在你进公司时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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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怎么停工——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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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八年多 最近因考试不合格就要开除 并签了合同 请问一下怎样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呢

首先,你的公司是否在你进公司时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行为属于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要看你考试不合格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2种途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你的情况属于第一种 公司可以立即与你解除并不用支付任何补偿  如果是第二种,那么公司要提前三十天告知你,或多发一个月工资对你进行补助  如果公司违反了上述原则  那么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八年多 最近因考试不合格就要开除 并签了合同 请问一下怎样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呢


二、公司最近大批裁员,条件是N那N+1的1怎么没了? 09年6月开始,通知12年11月离开,公司说N是等3.5是不是有问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
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
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公司最近大批裁员,条件是N那N+1的1怎么没了? 09年6月开始,通知12年11月离开,公司说N是等3.5是不是有问


三、我通过比价中标,并实施该项目,快完工时甲方发现有另一个公司大股东也是我们中标公司大股东,我该怎么办

这个你不好办了这已经涉嫌串标了虽说不是你故意的但他们就可以依据,两个公司都是一个大股东为由,停止你的合同,现在你不管想什么办法,和甲方沟通,能将已经干完活的钱拿到就行,

我通过比价中标,并实施该项目,快完工时甲方发现有另一个公司大股东也是我们中标公司大股东,我该怎么办


四、公司面试成功了,一开始很期待地希望我快点入职,现在又告诉我因为公司做调整要推迟到下个月,这代表什么

你好!可以经常的保持联系,或者问一下你以后岗位的工作情况,和应该如何准备什么的以此来让公司觉得你的诚意和你的可靠性,会要你的,放心吧,祝你好运!

公司面试成功了,一开始很期待地希望我快点入职,现在又告诉我因为公司做调整要推迟到下个月,这代表什么


五、本人在这家公司工作刚一年,但人事查档案发现原来有案底,然后工司今

应该结清工资的。
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61303661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本人在这家公司工作刚一年,但人事查档案发现原来有案底,然后工司今


六、在公司工作了26年,现在被公司终止合同赔了5个月,我把青春都给了公司,请问可以用什么途径保护我的利益

1、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给了你5个月的赔偿,此种情况,公司是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利益的;
2、不知道公司终止合同的理由与公司的实际情况如何,因为终止合同的情况不一样,补偿(赔偿)是不一样的。
3、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具体的算法是:08年1月1日之前按照一年一个月计算,不足半年按照半个月,08年1月1日后按照一年两个月计算,不足半年一个月,二者相加就是你应得的赔偿金。
另外,劳动合同法上有总共补偿金不超过12年的规定,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赔偿,不是补偿,如果你是属于补偿的,则最多按照12年补偿。
4、每月的补偿标准按照你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包括你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的全部,而不是基本工资。
5、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也可以申请仲裁(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的),如果对于仲裁不服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必须先申请仲裁)。

在公司工作了26年,现在被公司终止合同赔了5个月,我把青春都给了公司,请问可以用什么途径保护我的利益


七、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吗?

我不知道这两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不过从字面上说不是一个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有它们的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吗?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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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白泉
发表于 2023-05-31 04:14

回复 欧美摇滚:1、青海焦化有庆华矿冶集团,属民营规模年100万吨,新建企业。有大美煤业和圣雄矿冶等。2、工作氛围好,薪资待遇高,提供食宿,上保险。

庄妮
发表于 2023-04-11 19:54

回复 豫妃:青海有青海大美装饰公司、原生源大美食品有限公司,大美每页股份有限公司,大美公司一般指后者。2012年4月11日,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宁挂牌成立。[1]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在青海木里煤业开发集团公司进行矿权。

陆宏毅
发表于 2023-03-23 06:27

回复 维罗索:有的,庆华公司和西部矿业成立了一个公司叫青海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做煤矿,地点就在木里。庆华为主导,西部矿业的煤板块的公司叫大美煤业。是今年4月份成立的公司。省力为此投了将近300个亿,前景很好。

沃森
发表于 2023-03-19 01:02

回复 迪马西: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大股东是青海省属国有企业,还有几个小股东,其中有民营企业。公司有煤矿、采煤、洗煤、煤制烯烃及下游加工等。不过现在都是在建,还没有开始生产。发展潜力应该还是不错的,毕竟是国有资本占大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