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以前就拖欠了我们好几个月工资没有给完,后来我没经过公司同意就不走了,请问我的工资能要回来吗?
因为你确实提供过劳动的,公司必须给你发放工资,以未经同意离职为理由也不能够拒绝支付劳动工资,那是违法的。
如果企业没有与你签定劳动合同,你还可以申请赔偿你2倍工资,如果签了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仲裁,让公司补发你的工资。
现行劳动合同法比较偏向于保护劳动者。

二、本人工资拖欠三个月两万元 在找律师委托 现在基本律师都不接受此案件 怎么回事
我可以告诉你,律师不接受100%是因为时间短,钱少。
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还好有朋友认识律师所以咨询了下。
人家愿意接的是至少工作2年的案子。
赔偿多,人家赚的也多。

三、本人工资拖欠三个月两万元 在找律师委托 现在基本律师都不接受此案件 怎么回事
我可以告诉你,律师不接受100%是因为时间短,钱少。
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还好有朋友认识律师所以咨询了下。
人家愿意接的是至少工作2年的案子。
赔偿多,人家赚的也多。

四、公司已经拖欠我们三个月的工资了,还说再过三个月以后再发!怎么办?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
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没签订合同,公司拖欠我3个月工资,辞职不给我及时发工资怎么办?
当然该结清工资!!!如果老板拖欠不给!!找清欠办 或者是劳动服务局 或者像法院起诉 受理费用50元!!没有合同也没事 只要有发工资的时候的工资表上有你的签字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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