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而且是全资子公司),他们财务报表怎么算,利润分配怎么分啊
1、“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而且是全资子公司)”,这个前提有些问题,子公司如果是一个全资子公司,就不可能是个上市公司。
2、母公司披露的是合并会计报表,这个合并仅是对下属子公司的合并。
即使该母公司还有“母公司”,但是其仅有义务披露其“母公司”的情况及关联方交易等,但没有义务披露其“母公司”的财务报表。
所以所有的公司仅需将其下属企业合并,不能合并其上面企业。
3、“如果不需要,那么会不会出现上市的子公司财务很好,但其实母公司严重亏损的情况?”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出现的。
很多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往往是控股公司,并没有实际的经营业务,所以有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
4、“投资者看不到这种情况岂不不公平?”,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是亏损的,与这个上市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往往无关,只要对该上市公司做好治理和管理,上市公司是业绩非常好让所有的投资者有利可图就可以。
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与这个上市公司的其他投资者都是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投资者A是亏损,管投资者B、投资者C什么事?

二、有限公司出让股份怎样计算?是按公司总资产计算,还是按公司的净资产计算?
净资产算,但如果公司前景好,就会有个股本溢价,这就很难说了。

三、如何估算一个公司的合理股价
按10年为估算基准的安全股价: a. 估算10年后的累计利润,除以股本,得出每股收益(A);
b. 估算10后的市盈率pe;
c. 得出10年累计利润下的股价(C) = pe * A;
d. 累计10次方的值(D)= (1 + pe/100)的10次方;
d. 目前安全价格的计算 = C / D 一个最简单的计算公式: 采用无风险投资收益(银行利率)来作为比对数据,可以直观了解股价的合理性。
例如银行利率为5%,如果不考虑复利的情况,你投资在银行的钱需要20年能翻一翻。
以这个要求买股票,就要求上市公司在市盈率在20倍以下,如果一个上市5年平均收益为1元钱,那么合理股价为20元(意思是你花20元买一个股票,它每年能为你赚一元钱,同样不考虑复利,20年回本),上市公司虽然不会每年分一元钱,但业绩会体现在股价里的。
所有的财务数据都可以上市公司的报表中查询到,有些可能需要计算才能得到数据,报表最好到上市公司网站中下载,是完整版的。

四、公司股份分红怎么计算的
上市公司分红各家比例都不一样,这也不是计算出来,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不分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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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企业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
是这样的 我们可以简单地举个例子 假设A在2022年12月1日以10000万取得B100%表决权股份,当日起能够控制B的生产经营,B当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
(假设为非同一控制) 那么合并日,A应当编制合并报表,抵消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股本等 10000 假设12月份B获利1000万,全部计入未分配利润 那么当年B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000万元 2022年12月31日,A仍需编制合并报表 但是,这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按照成本法计量,其价值10000已经比子公司B的所有者权益份额11000小了1000万 所以抵消分录已经不能单纯用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股本等 10000了 这时,我们应该考虑,这1000万的差额是怎么出现的? 其实就是当期的获利是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而母公司没有确认 那么如何才能确认这缺少的一部分呢 于是财政部就想,权益法核算不就会确认这部分差额吗 于是,准则就规定,先按权益法对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 贷:投资收益 1000 这样,合并报表上,我们就可以用当初那个很简单的抵消分录了,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 11000 贷:股本等 11000 但是,这样先调整后抵消,会出现一个问题,你会发现,母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的合并利润表中,多出来了1000万 这是因为我们调整的那一笔投资收益(本质上是子公司的当期经营成果),在母公司报表通过“投资收益”确认了一次,又在子公司报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确认了一次 所以,我们还应当做一笔抵消分录 借:投资收益 1000 贷:未分配利润 1000 这样,就实现了全部的抵消 看了这么多,是不是觉得很麻烦? 其实,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在成本法的基础上,完全可以不调整而直接抵消的,思路就是每期都把合并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然后看当期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有啥变化,哪里变了,就按照比例调哪里,这里不再赘述啦哈 成本法基础上编制合并报表你可以在百度一下,很多的,或者看一下IAS

六、怎么算股份?
如果你们都同意按投资额算收益的话,总收益为180000元,总投资110000元,你投20000元,你该分得,20000/110000=0.181 ,0.181*180000=32727.27元。

七、怎样才算拥有一家股份公司的控制权?
1、“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而且是全资子公司)”,这个前提有些问题,子公司如果是一个全资子公司,就不可能是个上市公司。
2、母公司披露的是合并会计报表,这个合并仅是对下属子公司的合并。
即使该母公司还有“母公司”,但是其仅有义务披露其“母公司”的情况及关联方交易等,但没有义务披露其“母公司”的财务报表。
所以所有的公司仅需将其下属企业合并,不能合并其上面企业。
3、“如果不需要,那么会不会出现上市的子公司财务很好,但其实母公司严重亏损的情况?”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出现的。
很多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往往是控股公司,并没有实际的经营业务,所以有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
4、“投资者看不到这种情况岂不不公平?”,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是亏损的,与这个上市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往往无关,只要对该上市公司做好治理和管理,上市公司是业绩非常好让所有的投资者有利可图就可以。
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与这个上市公司的其他投资者都是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投资者A是亏损,管投资者B、投资者C什么事?

八、相互持股情况下,母子公司的确定方法?
选自《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法律规制研究》基于我国不太活跃的资本并购市场的基本状况、内部治理失衡的公司治理结构、采取法定资本制的路径依赖,以及透明度较低的信用机制等诸多要素的考虑,我们在三个层面对交叉持股进行规制: (1)在公司法层面上,a.禁止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只允许子公司在非主动的例外情形下,如在子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从其他公司分立出来而受让母公司的股权、受让其他公司全部营业、参与债务人破产清算而获得的、接受代物清偿而拥有的母公司股权等情形下持有母公司的股票;
b.对于子公司在例外情况下持有的母公司股票限制其表决权,同时明确规定该股份必须在6个月内采取转让或注销的方式加以处理;
c.对于非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采取限制股权行使的方式,即一旦持有对方股份达到 10%比例时,超比例持有一方在知情的情况下就不能行使超过此比例的股权;
d.在诉讼机制上创设二重派生诉讼,允许保护母公司中小股东为了子公司的利益对子公司的负责人提起诉讼。
(2)在证券法层面上,明确规定公众公司和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交叉持股的通知和披露义务;
严格限制金融类企业和上市公司相互交叉持股,以杜绝金融风险的连锁传导;
限制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交叉持股,即受制于同一公司控制的两个公司之间持股比例不能高于5%的比例。
(3)在实际监管中,证监会要通过对上市公司交叉持股信息披露的监管,以及与此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审查实现对交叉持股的规制;
证券交易所通过对涉及交叉持股公司股价的重点实时监控,以及加强对日常信息披露的监管,以阻止其利用交叉持股进行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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