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起诉他就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损害其他股东权利的 被损害股东可以直接起诉2、也可以要求董事会以公司名义起诉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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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查账被拒怎么办,股东查账被拒,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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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是公司小股东 大股东不给我看帐和分红 现在还拿钱逃了 我现在要去法院告 要怎么告啊

1、直接起诉他就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损害其他股东权利的  被损害股东可以直接起诉2、也可以要求董事会以公司名义起诉该股东

我是公司小股东 大股东不给我看帐和分红 现在还拿钱逃了 我现在要去法院告 要怎么告啊


二、已满十八岁的中学生可以办理信用卡吗

若是招商银行,中学生暂时无法办理我行信用卡。
申请招行信用卡最主要的条件是年龄在18-60周岁(境外人士25~60周岁),有一定经济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卡申请结果请以我行实际审核为准。
必备申请文件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工作证明文件,若您能提供其它的财力证明文件,将更有助于我们对您个人情况的了解以及信用额度的判断。
 您可以了解下我行附属卡。
附属卡限主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申请,境内申请人须满14周岁,境外申请人须满18周岁。
附属卡共享主卡信用额度,其账务合并于主卡账户,附属卡持卡人可通过掌上生活App-“我的”-“查账还款”查询附属卡的消费明细。
附属卡积分累计在主卡人名下,附属卡还款计入主卡账户。

已满十八岁的中学生可以办理信用卡吗


三、跟朋友合伙开公司,利润平分,但由他独资,股东就他一人,对我来说,这是不是像在给他打工?

这就是打工

跟朋友合伙开公司,利润平分,但由他独资,股东就他一人,对我来说,这是不是像在给他打工?


四、隐名股东如何查账

1、隐名股东由于未经法律程序注册登记,工商部门登记档案和公司合法股东名录上均不在册的,具备非法性,不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与义务,所以无权查询公司帐务;
2、现实中如果隐名股东确需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可通过“挂靠股东”(隐名股东的所谓股权一定挂靠在某个合法股东的股权内)行使合法股东权限来查询公司帐务,说白了,就是隐名股东不可以以自己的身份来查询,只能通过合法股东去查询;

隐名股东如何查账


五、有限公司股东享有的知情权是否包括会计账簿的复制

若是招商银行,中学生暂时无法办理我行信用卡。
申请招行信用卡最主要的条件是年龄在18-60周岁(境外人士25~60周岁),有一定经济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卡申请结果请以我行实际审核为准。
必备申请文件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工作证明文件,若您能提供其它的财力证明文件,将更有助于我们对您个人情况的了解以及信用额度的判断。
 您可以了解下我行附属卡。
附属卡限主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申请,境内申请人须满14周岁,境外申请人须满18周岁。
附属卡共享主卡信用额度,其账务合并于主卡账户,附属卡持卡人可通过掌上生活App-“我的”-“查账还款”查询附属卡的消费明细。
附属卡积分累计在主卡人名下,附属卡还款计入主卡账户。

有限公司股东享有的知情权是否包括会计账簿的复制


六、已满十八岁的中学生可以办理信用卡吗

若是招商银行,中学生暂时无法办理我行信用卡。
申请招行信用卡最主要的条件是年龄在18-60周岁(境外人士25~60周岁),有一定经济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卡申请结果请以我行实际审核为准。
必备申请文件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工作证明文件,若您能提供其它的财力证明文件,将更有助于我们对您个人情况的了解以及信用额度的判断。
 您可以了解下我行附属卡。
附属卡限主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申请,境内申请人须满14周岁,境外申请人须满18周岁。
附属卡共享主卡信用额度,其账务合并于主卡账户,附属卡持卡人可通过掌上生活App-“我的”-“查账还款”查询附属卡的消费明细。
附属卡积分累计在主卡人名下,附属卡还款计入主卡账户。

已满十八岁的中学生可以办理信用卡吗


七、三十五万做公司被骗了!

你说的情况不属于诈骗,你可以起诉对方确认你在公司的股权,要求查账及分红

三十五万做公司被骗了!


八、作为小股东可以要求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理论上当股份超过一半的股东同意审计就可以

作为小股东可以要求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九、税务稽查有什么权利

稽查局应当在所属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局只有在对被查当事人或案件具有管辖权时才能实施稽查,不能超越管辖范围实施稽查。
  税务稽查权限是指法律法规赋予稽查局实施税务监督检查的权力及限制。
税务稽查的实施,要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
依据《税收征管法》关于税务检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局在实施税务稽查时享有下列权力:   1.查账权   税务查账是税务稽查实施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它不仅包括各种纸质账簿资料的检查,也包括对于被查对象与纳税有关的电子信息的检查。
  税务机关行使查账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
由于稽查工作需要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2.场地检查权   税务机关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的权力。
  3.询问权   询问权是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有关当事人询问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的权力。
  4.查证权   查证权是指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权力。
  5.检查存款账户权   检查存款账户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进行检查的权力。
  6.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权力。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法定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权力。
  7.调查取证权   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时,可以依法采用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8.行政处罚权   《征管法》第70条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第72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税务稽查有什么权利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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