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
《证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收购人规定了一个依据和两个义务。
一个依据是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商进行股权转让,凡未进行与被收购的公司的股东进行协商股权转让,收购行为无效,两个义务也不存在。
两个义务是指: 一、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必须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公告,这是收购人的基本义务,包含三个工作内容: 1)协议收购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2)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向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3)收购人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和证监所作出书面报告的基础上在媒体上(如报刊、电视等)进行公告。
二、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要求公告,是要求收购人的行为,即收购工作应当公开进行,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侵害与影响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应当委托证券交易结算机构保管收购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指定的银行。

二、关于公司的狙击股票和并购和恶意并购是什么意思?
并购分善意和恶意两种~善意的并购是两家公司善意协商,进行股权分置,控制权转移,一切都是友好的基础上进行融合,恶意并购就是事先不告知目标公司,直接在股票市场上购买目标公司股票到一定的筹码时,马上举牌宣告要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有霸王硬上弓的味道,这样也往往会导致目标公司进行一系列反收购措施。
在两种收购间还有狗熊拥抱类的收购,等等,具体分很细的。
狙击股票,通常也是趁目标公司有不利传闻传出时,收购公司在一个价位上,大手笔接收下跌的目标公司的股票。
也可以是收购公司纠集资金和同伙进行强行收购目标公司股票,带有恶意收购的味道

三、为什么中石油要以终止上市为目的要约收购?
这个主要是为了为日后的股改扫平道路,一个公司存在A股,H股,股改不好进行.要约收购以后下是,股改就可以顺利进行了.

四、【CPA财管】为什么说股票回购可以降低公司被收购的风险?
道理很简单,股票回购可以导致在外发行的股数少了, 就是被收购的风险也少了举个极端的例子。
比如在外发行90%,如果都被购买了, 不是就被收购了么如果你把41%的股票都回购了,就是10%+41%=51%, 别人在怎么买,都没有控制权了当然,cpa的教材来说,6本书严重脱节,(我也是一路考下来的)。
其实我觉得,不回购也没有风险,因为从“经济法”的角度,以收购为目的,应当采取要约的形式呵呵

五、为什么股票上市会增加被收购风险?
股票上市,就是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里可以自由交易。
如果被那个财团看上了,不断地买进该公司的股票,当持股超过百分之五十(这个看公司章程的)时,基本上就有了绝对的发言权,也就是最大的股东了。
不过一般公司的流通股占的比例都是不一样的。
有的公司为了防止被恶意收购,可能流通股只占30%不到,那么就不会被收购的。

六、为什么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
因为公司对于收购或者减资自己的股份是严格受到公司章程和公司法限制的,并有严格的程序要求,而公司接受了本公司的股票质押,就可能出现在主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就会导致实现本公司股票质押权,无选择地变相的收购了公司股份,而没有经过程序条件,因此为法律所禁止的。

参考文档
下载:为什么上市公司怕别人收购.pdf《放量多久可以做主力的股票》《股票合并多久能完成》《跌停的股票多久可以涨回》《大冶特钢股票停牌一般多久》下载:为什么上市公司怕别人收购.doc更多关于《为什么上市公司怕别人收购》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uthor/17875819.html
方丈
发表于 2023-07-13 15:33回复 欧阳毅:4、实现财富增值。公司上市对于原始股东来说,可谓是一件大事。由于股票存在较高的溢价,一旦上市之后,这些原始股东的财富往往会出现暴增,从而实现了财富的增值。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下跌对公司的影响有:1、意味着一家上市... [详细]